惠台政策
惠台政策

  • 福建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主要从强化政策信息宣传、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配套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举措,鼓励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

  •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经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林业局、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文物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同意,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出台《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证考试的通知-办人发[2018]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02号),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18年11月至12月举行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31条在漳州】漳州出台58条实施意见 促进彰台交流合作

    中国台湾网10月23日漳州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省台办、省发改委发布的《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等有关惠台政策措施,漳州市政府颁布出台《关于促进彰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 【31条在福建】龙岩市发布46条措施,深化龙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中国台湾网10月16日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福建省《实施意见》精神,龙岩市政府颁布出台《龙岩市深化龙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出了46条实施意见,为在岩台湾同胞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进一步促进龙台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合作。(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联合报道)。

  • 台湾医师可在厦独资开个体诊所

    导报讯(记者 许巧娜)过去台湾医师在厦门执业只能找大陆合伙人当法人登记,如今台湾医师可在厦门独资开设个体诊所啦!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台办了解到,6月25日,市卫计委下发《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在厦门设立个体诊所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申请设置个体诊所设置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这也是厦门“惠台60条”的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