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湾青年在榕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申报指南惠台政策

/ 海峡创乐汇 / 2017-09-19


办事指南填报表


事项名称:福州市台湾青年在榕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申报

办理单位:福州市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事项编码:FZTC-BSZN-2017-001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福州市台湾青年在榕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申报暂行办法》


办理程序:1、申报人向福州市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福州市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汇总材料后,共青团福州市委联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国税局、福州市地税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共青团福州市委将申报材料报送福州市财政局审批。
4、资金拨付:福州市财政局负责台湾青年在榕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资金的审核和拨付,资金按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属地和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


办理条件

申报主体:台湾青年在福州市设立的企业
申报材料:
1、福州市台湾青年在榕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申请表(原件3份)。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审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
3、申报人《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
4、纳税人提交连续6个月以上国税和地税的《完税证明》或《涉税证明》;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无法提供《完税证明》或《涉税证明》的,应提交加盖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的《纳税申报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
5、企业正常经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注:
1、非法人代表办理的,提供办理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2、提交申报材料时,复印件与原件应同时携带,不需提交原件的,复印件核实后退回原件。
3、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保证原件、复印的一致性。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收费标准:免费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1.受理审核时间:30个工作日;
2.资金拨付时间:财政在收到团市委资金申请后一个月内拨付。
办理机构(科室):福州市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福州市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公交站点:市行政服务中心    公交线路:22、121、166、32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非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6297399  83663509
备注:



附件:福州市台湾青年在榕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

福州市台湾青年在榕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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