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的求职经历
怀揣着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一份普通钢笔书写的个人简历、一份毕业证书、一份学位证书;我敲开杭城近半数律师事务所的大门。
几次敲门、笔试和面试印象深刻,下面分述之:
律所一:
这家律所是以前在浙江图书馆辅楼的一间小所。不久前,该所主任律师代理的一起著名的行政诉讼案,其辩论意见非常雷人,令人忍俊不禁,由此让我最先想到了该所与该律师。
我是通过黄页找到这家所的,打电话过去,主任正好在,让我马上带简历过去。
这位主任律师看过我的简历后,将他的名片递给我。就是这张名片给我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名片上的姓名是钢笔手写的行草体,凭直觉就是这位主任律师自己写的。缘于对书法的热爱,我就与他攀谈起书法来,并夸赞他写的一手好字,但他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你的书法也很好”,就避而不谈了。是的,律师的时间非常宝贵,我何必这样无趣呢?于是我也就不再提起书法的话题。
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他在询问了一些个人问题后就直奔主题,给我好好上了一堂律师执业课,我想这是课堂上永远也听不到的。他说: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说可以“从零开始”,但律师这个职业很残酷,必须“从一开始”而不是“从零开始”。因为我只有“零”而没有“一”,失败是理所当然的事。
当时,我并未完全听懂这句话的意思。七年多过去了,我基本上理解了他对律师执业之初的深切感悟。但是他的这个观点对我来说肯定是错的,因为我的律师职业生涯就是“从零开始”开始的。
律所二:
当时,这家律所绝对是杭城知名大所,办公楼在繁华区标志性建筑里,建筑面积有1000多平方。
还是老套路,先打电话直接找主任。再一次幸运,主任同前面的那位主任律师一样,让我带上简历去面谈。
我怯生生地进了该主任办公室,递上简历。他用眼角余光看了看我的简历,又看看我。也许是十个月的司考煎熬,本人不免有些面黄肌瘦。我介绍了一下自己的籍贯, 因为我知道他毕业于西政,想以此引起他的注意。但我失败了,因为他和我基本没交谈,看得出他对我没有任何兴趣。
最后,见我还不想离开他办公室,他说自己不能做主,要提交管委会讨论再定。再笨的人都知道这绝对是托辞,对我下逐客令了,这次找所经历划上了句号。
这位主任律师,目前是某律师协会会长。前年的这个时候,一件大案使我们成为庭上的对手。第一次开完庭后,在电梯里我与他寒暄,提及当年的事情,他很茫然,显 然他已经忘记了还有我这样一个人。那个案件前后开过四次庭,尽管他有合作律师,但他每次开庭必到。去年的这个时候,案件最终和解。签订和解协议的那天,他仍 然出现。据说这是他的风格,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律所三:
这是一家中型所,在市中心的高档写字楼里,二十多个执业律师。
我照例找到主任律师,他戴副无框眼镜,非常儒雅,很热情地接待了我,让我受宠若惊。他没说我好,也没说我不好,只是告诫我:很多助理不珍惜律所的实习机会, 总是抱怨助理期间律所给他的收入太低。其实对律师来说看起来不高的工资,其含金量还是很高的。表面上看起来律师收取了比较高的代理费,但扣除税收、管理成 本、执业成本,到手的就不多了,何况律师这个职业的前期成本非常昂贵。
这些话,当初真没什么感觉。我想必是他对助理比较“刻薄”,助理对他也不好,和我唠叨唠叨吧!时隔多年,等我成为助理的师傅时,才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
曾经有位法学教授告诉我,律师助理犹如农村工匠的学徒,徒弟在跟班期间,不仅没有收入,出师时还得有礼金谢师,如不能出师,师傅还可“抽头”。
如果依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这种师傅带徒弟的习俗,肯定是违法的。前不久,我看到北京的一则新闻,就是实习律师状告律所,标的就是这种情况。
去年在一次业内交流时,我提到这位主任律师,一位同行告诉我,他身患绝症,已驾鹤西去。尽管我无法再次聆听他的教诲,但他的话已铭刻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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